经费审批权限
一、为贯彻教育部、财政部教财(2000)14号《关于高等学校建立经济责任制加强财务管理的几点意见》等国家和学校有关财经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分校的各类经费使用在民主管理和分工管理的基础上,经费审批原则上实行“一支笔”签字制度。
二、对分配给各部门的包干经费,200元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200元以上的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需经分管领导签字。
三、预算安排的其它经费(含专项经费)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3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签字;3000元以上的须由校长审批签字。
四、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一律由校长审批签字。
五、各分管领导发生的差旅费由校长审批签字。
六、所有超标准报销事项由校长审批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