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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关于寒假期间学生宿舍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各班:
为加强校区寒假期间的宿舍管理,保证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秩序,现将学生寒假离校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学生要认真检查所在宿舍的门、窗、橱和照明灯具、供电线路等公物设施,如需维修,请于2011年12月30日前由宿舍成员上报到该楼栋公寓区辅导员老师处并登记,以便假期集中维修。
二、学生离校时,将现金、存折及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托人保管,严禁存放在宿舍。其他个人物品有序摆放,做到书桌上无杂物、无乱拉电线网线、鞋子摆放整齐、床下无杂物、床铺整洁、规范 ,窗户及窗台上不得晾晒任何东西,地面打扫干净,卫生用具干净、整洁、规范摆放。
学生离校前的内务整理,将与寝室文化艺术节中各项评比挂钩,并按星级文明寝室评分细则逐一评分,未按规定整理而存在问题的寝室和个人在开学时将反馈各院并进行通报。
三、学生离开公寓区时,必须到公寓区值班室办理离校登记手续。
四、宿舍封闭由该宿舍最后一个离开的学生负责。最后一个学生离开时要对宿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整理好室内卫生,关闭水、电开关、门窗,拉好窗帘,将门反锁。并找公寓区辅导员老师检查,合格者领取统一印制的“封条”,将宿舍门“封闭”,待新学期第一个回寝室的同学开启。不合格者按要求规范后方可离校。
五、学生个人的自行车,离校时应骑走或托人保管,严禁放在公寓区或宿舍内,否则后果自负。
六、放假期间,由于住宿学生没有按照规定而引发的财产损失由当事学生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若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如:未按规定关闭水阀,造成积水、渗水,而导致的水资源浪费、宿舍及周围宿舍物品水淹受损、楼下宿舍渗水而导致物品损坏、公共供电系统损坏等);情节严重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将受到纪律处分。
七、原则上假期学生均应离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留校的学生请于2012年1月5月前填写《寒假留校申请书》一式两份,由班主任老师签字、学院党总支审核,公寓中心复审,批准后方可留校。留校申请表一份交学院存档,一份由公寓中心存档。
八、各院应督学生做好离校前内务整理工作,并组织检查。毕业班学生未在学校的由班主任负责整理寝室内务。
九、自2012年1月14日起至2012年2月22日止,学生公寓将采取断电、断水封闭式管理。
附件: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学生寒假留校申请表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