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都江堰校区教职工园村物业管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12-26 11:05:08

校区各住户:

根据都江堰校区多数业主对园村物业管理的两个方案的选择结果,经园村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研究,都江堰校区将从20121月起暂时执行园村物业管理的第一个方案,即:负责公寓楼道和小区环境的保洁、垃圾收集、绿化管护。教职工每户每月按住房建筑面积缴纳物管费0.14/平方米,在学校没有工资关系的住户,每户每月按住房建筑面积缴纳物管费0.28/平方米,执行期20121月—6月。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下一篇:通知 (2012-01-05 17:49:04)
上一篇:通 告 (2011-12-23 10: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