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都江堰校区悬挂宣传横幅的通知

  来源:校区党政办   发布时间:2010-07-02 10:15:39

各学院、各部门:

为适应校园文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校园内悬挂宣传横幅的管理,创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现就都江堰校区悬挂宣传横幅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内宣传横幅悬挂地点原则上在大校门内外、活动中心正(侧)面、第一、二教学楼前、各学院办公楼前、风雨球场、学术报告厅前,除上述指定地点外,各学院和部门不得在其他地点悬挂宣传横幅。

  二、各学院和部门原则上需在宣传横幅右下角注明“××学院或部门宣”(代表校区的除外),一般自悬挂之日起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除外),应由悬挂单位及时进行撤除。

三、横幅必须保持整洁,残破横幅一律不得悬挂。遇恶劣天气后,悬挂单位应立即检查横幅是否残破,如有残破,即行撤除。

四、横幅悬挂应保障安全,坚持谁悬挂谁负责。

  五、凡党和国家、学校重大活动需要悬挂宣传横幅,由校区统一安排,其它部门不再重复制作,以保持校园环境统一协调、整洁有序。

  六、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并纳入党组织目标管理考核。

  特此通知。 

 

四川农业大学都江堰校区党政办

OO年六月二十八日